【疑问】驾驶证年审和到期换证,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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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换领与驾驶证年审是一回事吗?
什么情况需要换证,
什么情况需要年审?
一起来了解下!
驾驶证有效期满期需要申请到期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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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佛山市驾驶证到期换证
A、B两类驾驶证持有人每两年递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是旧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持有A、B两类)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再需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体检表),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无需到车管所办任何手续);有违法记分的,在手机交管12123app上面进行审验教育学习。
持有除上述规定以外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注: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那么,
驾驶证年审该如何办理呢?
1办理资料
关于身体条件证明递交的规定: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但在办理有效期满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或校车驾人审验时,还需要提交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在当地车管所提交体检证明(体检证明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医院有上传医疗数据的,不需要前来车管所提交体检证明,如果医院没有上传医疗数据,则要携带身份证明、驾驶证、医疗机构驾驶员体检表前来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车管所办理提交体检表即可。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2办理时间
无。
3办事流程
网络教育学习: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点击“网络教育”→学完课件后,网办进度查询→已完成学时待审核→审核
现场教育预约学习: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点击“现场教育”→选择教育地点及时间。现场学习每日只能申请一次,不能多次申请。
4办理途径
1、线上办理(互联网审验教育申请):
2019年7月1日起,满分教育、审验教育平台上线“交管12123”app进行学习。
登录手机 “交管12123” APP,申请时可以选择参加现场教育或者网络教育。申请网络教育或现场教育→参加学习、教育→审验完成后系统发送提示短信到用户手机。
注:
①申请网络教育或现场教育时,一并选择了 “教育完成后自动办理审验业务”的,在完成教育时系统将自动提交审验业务。
②已完成审验教育的驾驶员,可以登录手机APP“交管12123”,在网办进度中查看申请流水信息、当前流程进度。
2、现场审验教育申请:
本人通过手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d.122.gov.cn)注册成为“互联网平台个人用户”→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点击“现场教育”→选择教育地点及时间。现场学习每日只能申请一次,不能多次申请。
注:
①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证、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③采用网络形式开展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应当通过实时照片抓拍等方式,确保驾驶人本人持续在线接受教育,抓拍照片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自动核对。
2019年7月1日起,对于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须采用交管12123预约现场学习。除此之外的驾驶人,选择网络教育进行网上审验教育申请和学习。
一、网络教育预约具体操作指引:
登录交管12123平台→点击“更多”一在“业务中心”找到“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一点击“网络教育”→点击城市,选择“佛山”→点击“阅读并同意”一在左下方打勾,点击“下ー步”→点击“提交申请”→点击“开始学习”→点击课件学习→学完课件后,网办进度查询→已完成学时待审核→审核。
二、网络教育注意事项:
★学习总时长需三小时以上(连续三天累计教育时间超过三小时,未按自然日连续参加学习、超过三天不满三小时,当日学时少于一小时且连续总学时不满三小时的,需要重新学习。在“课件学习”可查询学习进度),否则学时作废;学习过程中,驾驶人须保持正对摄像镜头,视频将不定时抓拍照片,如拍摄不清或没拍摄成功将不计算学时;学习途中有事离开要点击“结束”以暂停学习(需重新学习,请点击“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否则系统会判断学习不成功。
★若“课件学习”中个别视频打不开,可点击视频中的“课程分类”,选择其他课件学习;学习结束后可通过“网办进度”或者“查询驾驶证”的界面查询审验学习情况。网上学习每日只能申请一次,不能多次申请。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持有第2项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以及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三、现场教育预约具体操作指引:
登录交管12123平台→点击“更多”→在“业务中心”找到“学习教育业务”→点击“审验教育申请”→点击“现场教育”→点击城市,选择“佛山”→点击“阅读并同意”→在左下方打勾,点击“下一步”→选择教育地点(佛山市公安局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地址:张槎三路26号),选择上课时间。现场学习每日只能申请一次,不能多次申请。
5注意事项
逾期接受审验的办理流程一样,一般当年内都可以办理。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实施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我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外地B类以上驾驶证因周期内有扣分记录需要参加三小时审验学习的审验业务,不用再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办理。
6常见问题
校车驾驶人应如何办理审验?
答: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的体检表,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因此,校车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到佛山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前台窗口申请受理。
如何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答:1、体检费用由医疗机构征收,请办理时向医院具体咨询。
2、具体项目请向卫生局申请驾驶员体检资质的相关机构医院咨询,一般以四肢、视力、辨色度能力、听力等为准。
3、目前禅城区经卫生局批准符合条件办理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服务的医疗机构名称和地址可详见附件。
4、 残疾人驾驶人体检定点医疗机构是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 |
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西路26号 | |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 |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北路生村工业区1号楼三楼 |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清峰路60号 | |
佛山市禅城区紫洞南路 | |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兰苑楼一楼(交警大队二中队楼下) | |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9号 | |
佛山市轻工二路 | |
佛山市五峰四路 |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沙村弘农苑8号 |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12号 | |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 |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 |
佛山市中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三友南路 |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城南门诊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路惠景城 |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江湾门诊 |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 |
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唐园门诊 | 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路 |
佛山市口腔医院(佛山市牙病防治指导中心) | 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5号 |
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纯阳路10号 |
佛山绿康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紫南段9号 |
佛山市禅城区永安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庆宁路43号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 |
在禅城区办理车管业务能否使用其他区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答:需提供市卫生部门认证可提供驾驶人体检的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且目前已实行医疗机构联网车管部门,直接提供驾驶员电子体检证明)。
注:佛山市中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第一、二、三、四、五人民医院均设有驾驶员体检,可具体咨询上述医疗机构。
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
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
四是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需要提醒的是,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注:逾期一年以内均可补交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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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符合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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